離婚冷靜期后一方不同意離婚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8:39:17
離婚冷靜期后一方不同意離婚
離婚冷靜期后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解決方式如下:1、法院調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2、一方不愿意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1)寫民事訴狀。(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或者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等等的材料。(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然后等通知。(6)法院給相關案件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然后通知開庭時間。(7)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導讀離婚冷靜期后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解決方式如下:1、法院調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2、一方不愿意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1)寫民事訴狀。(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或者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等等的材料。(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然后等通知。(6)法院給相關案件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然后通知開庭時間。(7)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離婚冷靜期后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解決方式如下:
1、法院調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2、一方不愿意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1)寫民事訴狀;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或者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等等的材料;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然后等通知;
(6)法院給相關案件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然后通知開庭時間;
(7)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8)法院進行判決,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但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
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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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后一方不同意離婚
離婚冷靜期后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解決方式如下:1、法院調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2、一方不愿意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1)寫民事訴狀。(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或者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等等的材料。(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然后等通知。(6)法院給相關案件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然后通知開庭時間。(7)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