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軍嫂其實沒有什么特殊的優待。就是在婚姻上有特殊的保護,輕易不會離婚。另外就是在工作上,無工作的軍嫂會得到相應的工作指導和安排。軍人級別達到副營長之后軍嫂才有隨軍的資格,隨軍后最低生活保障費大概也就幾百塊每月。特別注意的是軍人沒有達到相應的級別而輕易的將軍嫂帶入營地是違規的。
法律依據:《軍人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隨軍家屬,是指經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并辦理了隨軍手續的現役軍人配偶。
第三條 隨軍家屬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奉獻,其就業安置享受國家和社會的優待。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隨軍家屬的義務。
第四條 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應當貫徹國家就業安置政策,堅持社會就業為主、內部安置為輔,鼓勵扶持自主擇業創業,不斷提高隨軍家屬就業安置質量和水平。
第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有做好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的重要責任,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具體辦法,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落實隨軍家屬就業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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