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分割婚前買房的方式是: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產登記一方名下的、貸款購買的房產登記一方名下婚后以一方個人財產償還房貸的,分配給一方獨自所有;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的房產婚后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貸款購買的房產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房貸的,分配給雙方共同所有。
一、婚前買房婚后買房的房產是歸誰所有
民法典關于婚前房產的規定如下:
1.在登記前一方全款買房,并且登記在自己名下的,為個人財產,除非另有約定,離婚時不予分割。
2.在登記前一方全款買房,但是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協議不成的,法院進行分割。
3.在登記前貸款買的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財產還貸的,離婚時房產歸登記方所有,但是婚后房產增值部分和還貸部分為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對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一方父母登記前為子女購買的房屋視為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屬于個人財產,除非另有約定,離婚時不予分割。
5.登記前雙方父母買的房子,在雙方離婚時,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二、婚后買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并不是婚前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就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以下兩種情況,房產就不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1、如果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購買的房產,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則該房產就是一方父母對夫妻一方的贈與,房產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
2、一方父母出首付,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然后產權登記方用自己的個人財產還房貸的,該房產也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三、婚前房子算是共同財產嗎
一方婚前的房子可以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婚前全款買房婚后登記在雙方名下的,房屋屬夫妻雙方共有;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后以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償還房貸的,按揭部分屬夫妻雙方共有;一方婚前貸款買房婚后以一方個人財產償還房貸的,房屋屬一方獨自所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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