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一般情況下,單位不應該為你出具“無子女證明”。因為這本是計劃生育部門的管理職責而并非是單位可以出具這種證明的。即使出具了這一證明,該證明在許多地方或單位是不予承認的。社區是沒有計生辦的,因為社區只是個群眾自治組織,不能行使行政職能,充其量也只設有一名計生聯系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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