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一、在廣州黃埔區勞動仲裁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結案
在廣州黃埔區勞動仲裁一般需要45天才能結案。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二、勞動仲裁會不會記入檔案
勞動仲裁不會記入檔案。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勞動仲裁一般六十天內出結果。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三、勞動仲裁的結果什么出
發生勞動爭議,走勞動仲裁道路的朋友千萬不用著急仲裁結案的問題,根據法律規定的話,一般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內結束。有特殊情況經過批準可以延期,但是延期不得超過15日。
可以參考的法條依據是: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仲裁畢竟關系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如果不是十分復雜的爭議,仲裁機構一定會盡快給出仲裁結果。所以,只要參加仲裁的當事人按照正常的仲裁流程走,會很快有結果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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