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 、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序和辦法,直接核定納稅人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由納稅人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的辦法。
2 、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序和方法,預先核定納稅人的應稅所得率,由納稅人根據納稅年度內的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辦法。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辦法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所得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 = 收入總額 x 應稅所得率
或 = 成本費用支出額 / ( 1- 應稅所得率) x應稅所得率
稅務部門會給出一份應稅所得率表,
比如工業、交通運輸業、商業 7-20% ;建筑業、房地產開發業 10-20% ;飲食服務業 10-25% ;娛樂業 10-25% ;其他行業 10-30% 。企業經營多業的,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其主營項目,核定其適用某一行業的應稅所得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本法。
第二條 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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