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住建部、省、市政府加快釋放住房公積金存量資金,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率的要求,經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屆全體委員審議通過,對昆明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相關政策進行如下調整,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昆明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么新規定的知識
2022年昆明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么新規定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昆政辦【2018】23號)文件精神,促進昆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屆全體委員2018年3月2日審議通過,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進行調整,現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單職工繳存家庭40萬元、雙職工繳存家庭80萬元”下調為“單職工繳存家庭30萬元,雙職工繳存家庭50萬元”。
二、設置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輪候期,輪候期為兩年(即繳存人上一筆公積金貸款還清后,兩年內不再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
三、調整公積金首付款比例。對繳存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宅的,原則上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宅的(含原有一套住房貸款已結清),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四、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五、上述政策調整自2018年3月5日實施。 該內容由 蘇湖城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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