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營業稅和增值稅的區別:1、征收范圍不同:凡是銷售不動產,提供勞務(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轉讓無形資產的交營業稅.凡是銷售動產,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交納增值稅。2、計稅依據不同:增值稅是價外稅,營業稅是價內稅。所以在計算增值稅時應當先將含稅收入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即計算增值稅的收入應當為不含稅的收入。而營業稅則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稅率即可。3、兩者是沒有交集的。增值稅征收范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貨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的貨物。營業稅征收范圍:是指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所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4、對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來說,增值稅的征收率為:6%小規模納稅人(非商業企業):4%小規模商業企業。而營業稅的稅率則要根據稅目來確定了,從3%-20%不等。二、增值稅和營業稅發票有什么區別主要區別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稅款,增值稅普通發票及營業稅發票不允許抵扣。增值稅普通、專用發票,票頭都注明是國稅局監制的“**省增值稅專用或普通發票”的字樣,營業稅發票票頭都注有“建筑業或者餐飲業或者服務業等發票字”字樣。營業稅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營業稅屬于流轉稅制中的一個主要稅種,如果屬于交營業稅范圍就不交增值稅,同樣,如果交增值稅就不交營業稅。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概括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對營業稅的征稅范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第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但是,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筑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征收營業稅。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發、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復印、打包勞務,不征收營業稅。第二、應稅勞務是指屬于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征收范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于增值稅范圍,不屬于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于營業稅的應稅勞務。第三、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為。有償是指通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為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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