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賠償范圍有哪些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7:10:58
離婚賠償范圍有哪些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并對無過錯方的財產或精神造成損失,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離婚時,過錯配偶對無過錯配偶所受的物質和精神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制度。根據法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里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法律并沒有在具體數額上予以規定,而是根據過錯方的過錯程度、侵害行為的具體情節、侵害行為造成的具體結果、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確定離婚案件的精神賠償數額。(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導讀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并對無過錯方的財產或精神造成損失,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離婚時,過錯配偶對無過錯配偶所受的物質和精神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制度。根據法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里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法律并沒有在具體數額上予以規定,而是根據過錯方的過錯程度、侵害行為的具體情節、侵害行為造成的具體結果、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確定離婚案件的精神賠償數額。(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并對無過錯方的財產或精神造成損失,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離婚時,過錯配偶對無過錯配偶所受的物質和精神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制度。根據法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里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法律并沒有在具體數額上予以規定,而是根據過錯方的過錯程度、侵害行為的具體情節、侵害行為造成的具體結果、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確定離婚案件的精神賠償數額。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規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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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賠償范圍有哪些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致使婚姻關系破裂,并對無過錯方的財產或精神造成損失,導致婚姻關系破裂離婚時,過錯配偶對無過錯配偶所受的物質和精神損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法律制度。根據法律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這里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數額法律并沒有在具體數額上予以規定,而是根據過錯方的過錯程度、侵害行為的具體情節、侵害行為造成的具體結果、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確定離婚案件的精神賠償數額。(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