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注意:
1、集體土地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間買賣,外村村民買賣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2、合同應當詳細約定房屋信息、價格、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3、買賣集體土地房屋需要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4、集體土地房屋沒有房產證的應經村民委員會同意并出具相關宅基地轉移的證明。
一、農村民宅能過繼繼承么
農村自己建的房子既沒有物業管理,又沒有《房產證》,唯有《宅基地使用證》而已。只要是合法繼承人不論是口頭協議還是其它約定,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孩子目前也是農村戶口的話,農村的房子直接過戶土地證就行了,去村委會開證明,去土地管理局辦理相關手續就可以了。
可是確切的來說根據土地法等相關房地產登記管理辦法,房地產買賣是自由的,但有規定,城市居民不能購買農村村民的集體土地。但實際現今的各大中小城市,并沒有嚴格按照此規定來執行,只是每個地方的地方政府有不同的限制要求,村民買賣房屋會有限制,有些地方規定只能賣給本村村民,村外的就不行。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于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二、宅基地轉讓程序
當農村宅基地符合上述買賣條件后村民可以將自己的宅基地轉讓給他人,只是在轉讓時仍需按照相應的程序進行,具體農村宅基地買賣的必要程序為:
(一)宅基地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二)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三)應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四)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查看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五)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并辦理審批、過戶等手續。宅基地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并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更名手續;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
三、農村房屋交易應當注意什么
農村房屋交易應當注意:
1、農村房屋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間買賣。賣給外村村民的,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2、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詳細約定房屋、價格、支付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3、農村房屋買賣也可以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4、沒有房產證的,要經村民委員會同意并出具相關宅基地轉移的證明,以便未來辦理房產證時使用。
5、農村房屋買賣要謹慎,對于此類交易,法院是以認定無效為原則。想要有效的話,要求是買賣雙方是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且經過審批(或符合審批條件,比如沒有宅基地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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