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歸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條規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權處分所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p>一、丈夫去世,財產如何分配?
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夫妻死亡一方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二、在我國母親死亡財產怎么分割
在我國母親死亡財產的分割如下:
1、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父親所有,其余的為母親的遺產;
2、如果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分割;
3、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定分割,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割,即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對遺產平均分割。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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