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未到期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守約方可以選擇解除合同,由租房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賠償金;守約方拒絕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可以要求租房者繼續履行該租房合同。
一、構成違約行為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如下:第一,繼續履行,指合同義務沒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按照合同約定繼續履行,直至達到合同目的。第二,采取補救措施,指履行債務的標的物品質不符合臺同約定的條件,在不需繼續履行而只需采取適當補救措施時,即可達到臺同目的或守約方認為滿意的目的。第三,支付違約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或各方違約時,違約方要支付給守約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以彌補守約方損失同時兼有懲罰違約行為作用的違約責任方式。第四,支付賠償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因違約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害的,按實際損害數額給予賠償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合同生效未履行應當如何處理
合同生效未履行守約方可以選擇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賠償金;守約方拒絕行使合同解除權的,可以根據合同內容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該合同;違約方拒不履行的,守約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違約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嗎?
違約方一般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分為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解除權是法律賦予守約方的權利,違約方無權行使法定解除權、無權主張解除合同,在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情形下,法院應判決違約方強制履行合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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