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承租人是否是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必需當事人?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但是第27條規定被拆遷人與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或者對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這就給被拆遷人單獨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領取應當屬于承租人所有的補償款項提供了機會。為簡化拆遷法律關系、實現快速拆遷的目的,拆遷人往往在被拆遷人未與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未與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就房屋拆遷補償與搬遷補償、停業損失等在承租人未參與的情況下或者根據承租人提供的相關材料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而承租人也往往被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所蒙蔽。
2、承租人未參與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何?
為了簡化拆遷法律關系、實現快速拆遷的目的,拆遷人即便在知道被拆遷房屋存在租賃關系的情況下也僅與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而將承租人的補償安置事宜推給被拆遷人和承租人之間解決。而被拆遷人則在取得房屋拆遷補償款或者搬遷補助以及停業損失之后認為承租人應得的補償應自行向拆遷人主張而拒絕支付或者少支付給承租人。承租人要想正確維護自身權益,認清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法律效力如何便顯得至關重要了。
一、租賃的幼兒園拆建怎么賠償
租賃的幼兒園拆建賠償要看當地的拆遷政策,一般來說拆遷補償主要歸房東,您可以與房東及拆遷部門協商,對幼兒園的投入建筑設方面予以補償。
法律規定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除房屋承租人給予安置,一般房屋承租人享有的是搬遷補助費。管理條例規定: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遷補助費。在過渡期限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在實際操作中,多是由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達成解除協議,由拆遷方(或者由被拆遷人一并補償代算)支付搬遷補助費。當然還要注意,通常這些事項應該是在原租賃合同未期滿的情況下才會有承租方拆遷補償安置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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