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后可上訴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10:07:46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后可上訴嗎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后,當事人如對該一審判決有異議的,該當事人可以提起上訴。但是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必須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法定期限為自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當事人如果要提起上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起,并提交上訴。因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后是可以上訴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導讀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后,當事人如對該一審判決有異議的,該當事人可以提起上訴。但是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必須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法定期限為自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當事人如果要提起上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起,并提交上訴。因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后是可以上訴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后,當事人如對該一審判決有異議的,該當事人可以提起上訴。但是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必須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法定期限為自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當事人如果要提起上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起,并提交上訴。因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后是可以上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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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后可上訴嗎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后,當事人如對該一審判決有異議的,該當事人可以提起上訴。但是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必須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法定期限為自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當事人如果要提起上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起,并提交上訴。因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判決后是可以上訴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