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物被第三人主張所有權,承租方應該怎么辦?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09:59:57
租賃物被第三人主張所有權,承租方應該怎么辦?
法律分析:當承租方發現租賃物被第三人主張所有權時,應及時通知出租方,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出租方未能提供證明,則承租方有權拒絕返還租賃物。如果出租方提供了證明,承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租賃合同的有效性以及主張租賃物的使用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七條 承租人承租合同訂立后,對出租的物品享有使用權。第九百一十九條 出租人不得以租賃物為擔保物。第九百二十條 出租人轉讓租賃物權屬的,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第一百七十六條 出賣人在賣后未放棄已賣標的物上的所有權,以該物出租的,承租人對抗第三人主張該物所有權的,有權拒絕返還該物。
導讀法律分析:當承租方發現租賃物被第三人主張所有權時,應及時通知出租方,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出租方未能提供證明,則承租方有權拒絕返還租賃物。如果出租方提供了證明,承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租賃合同的有效性以及主張租賃物的使用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七條 承租人承租合同訂立后,對出租的物品享有使用權。第九百一十九條 出租人不得以租賃物為擔保物。第九百二十條 出租人轉讓租賃物權屬的,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第一百七十六條 出賣人在賣后未放棄已賣標的物上的所有權,以該物出租的,承租人對抗第三人主張該物所有權的,有權拒絕返還該物。
法律分析:當承租方發現租賃物被第三人主張所有權時,應及時通知出租方,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出租方未能提供證明,則承租方有權拒絕返還租賃物。如果出租方提供了證明,承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租賃合同的有效性以及主張租賃物的使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七條 承租人承租合同訂立后,對出租的物品享有使用權。 第九百一十九條 出租人不得以租賃物為擔保物。 第九百二十條 出租人轉讓租賃物權屬的,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一百七十六條 出賣人在賣后未放棄已賣標的物上的所有權,以該物出租的,承租人對抗第三人主張該物所有權的,有權拒絕返還該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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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物被第三人主張所有權,承租方應該怎么辦?
法律分析:當承租方發現租賃物被第三人主張所有權時,應及時通知出租方,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出租方未能提供證明,則承租方有權拒絕返還租賃物。如果出租方提供了證明,承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租賃合同的有效性以及主張租賃物的使用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七條 承租人承租合同訂立后,對出租的物品享有使用權。第九百一十九條 出租人不得以租賃物為擔保物。第九百二十條 出租人轉讓租賃物權屬的,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第一百七十六條 出賣人在賣后未放棄已賣標的物上的所有權,以該物出租的,承租人對抗第三人主張該物所有權的,有權拒絕返還該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