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成都人結婚可以落戶成都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10:03:04
與成都人結婚可以落戶成都嗎
法律分析:地址不一致或有變動的,提供轄區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原件);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提供:(1)夫妻雙方兩本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2)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反映親屬關系的個人檔案,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等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法律文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導讀法律分析:地址不一致或有變動的,提供轄區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原件);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提供:(1)夫妻雙方兩本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2)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反映親屬關系的個人檔案,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等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法律文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法律分析:地址不一致或有變動的,提供轄區派出所出具的街門牌詳址證明(原件);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隨遷提供:(1)夫妻雙方兩本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2)獨生子女證或出生醫學證明,或由檔案管理機關加蓋印章的能反映親屬關系的個人檔案,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或法院裁決書、判決書等能證明親屬關系的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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