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更改該項:當事人的戶口本只能從未婚改成已婚,已經離異后,再婚的會顯示成“已婚”(再婚前未更改戶口本“婚姻狀況”一欄),或者再婚(已經更新戶口本信息的);
2、因為更新戶口本信息需要交驗相關證明(如:未婚更新為已婚時的結婚證等),當事人再婚的,不能更新為已婚(該項僅限初婚時使用)?!吨腥A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擴展資料: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1、領結婚證后需要從未婚變更成已婚,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手續。2、領離婚證后需要從已婚變更成離婚,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原件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手續。
3、應提交的材料A、變更已婚a、本人《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B、變更離婚a、本人《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離婚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法院離婚的提交民事調解書或已生效的判決書原件及復印件。C、變更喪偶a、本人《居民戶口簿》、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材料;c、配偶死亡注銷戶口證明。D、具有以下特殊情況的:a、在國外登記結(離)婚的,提交《結(離)婚證》翻譯件原件(加蓋所在國使館的認證章)及復印件(需加蓋具備翻譯資質翻譯公司公章);、委托他人辦理的,提交本人簽名的委托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一、結婚證遺失補辦結婚證需要什么手續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也就是說申請補辦結婚證的當事人應持戶口簿和身份證,向原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或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能夠查找到檔案的可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查檔證明進行補領,查不到檔案的可在原單位或街道開具證明后補領。
需要說明的是,屬集體戶口須提供首頁和本人戶籍卡,如復印件須加蓋派出所或單位紅章。如不能提供戶口本原件,須出具加蓋派出所印章的戶籍證明。此外,當事人雙方必須到場。
另外,補辦結婚證的程序中,若需委托他人來補辦結婚證,需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因故未能親自到的可委托他人辦理,委托辦理應提交公證的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受委托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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