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工傷事故用人單位應在事故發生之后的一個月內到企業注冊地的勞動部門辦理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在一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九條,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建筑工地工傷怎么賠償???
1,確認勞動關系是申請工傷的第一步,先要到仲裁部門立案確認雙方具有勞動關系,申請工傷鑒定,確認傷殘等級后是確認賠償的基礎。2,要求用人單位墊付醫療費,進行治療。注意盡量不要自己墊付醫療費,否則以后處理工傷,無論是協商解決還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動。3,收集勞動關系的相關證明,這一點相當關鍵,勞動關系證明材料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必備材料,沒有勞動關系證明,將無法啟動下一步的工傷認定程序。法律依據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吧鐣kU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白鞒龉J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吧鐣kU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钡谒恼聞趧幽芰﹁b定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二條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建筑工地工傷死亡賠償標準是什么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工傷醫療事故會怎么賠償,工地出現工傷事故怎么賠償
工傷醫療事故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等。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因過失造成患者明顯人身損害的事故。工傷后發生醫療事故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準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建筑工地勞動關系怎么定
建筑工地確定勞動關系的標準是: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工地工傷事故由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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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工傷事故由誰負責
1、工地上工傷由包工負責,除包工承擔一定責任外,轉包方應負有同等的賠償責任,包工負責人確實無力承擔的,由發包方承擔。
2、如果購買了工傷保險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工傷認定工作流程是怎么樣的
(一)、申報
1、單位申報
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用人單位應將傷者立即送往就近的醫療機構搶救并到約定醫院醫治。同時,應在傷亡事故發生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書面向工傷保險部門報告傷(亡)事故情況,填寫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旁證材料、身份證、工卡等有關材料。
2、員工或親屬申報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申請認定的,員工或親屬可在傷亡事故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工傷保險部門報告傷(亡)事故,填寫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和首診病歷本、身份證、勞動合同(或暫住證、工作證、工卡)、旁證材料等有關材料。
(二)、受理
如員工或親屬的申請超過一年的期限,工傷保險部門將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
如申請材料不全的,工傷保險部門出具《收件回執》和《補齊材料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補齊相關材料。
如單位、員工或親屬的申請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材料齊全,工傷保險部門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執》給申請人。
(三)、調查
對員工或其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保險部門應對其用人單位發出〈〈關于傷亡事故處理的通知〉〉,要求單位提供相關材料,單位應在規定期限內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未能提出相反證據的,視為對員工或其親屬提供的證據材料無異議。
如有需要,工傷保險部門可對員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單位、員工或家屬應如實提供情況和有關證據。單位有意隱瞞傷亡事故真相,提供虛假證據或數據等材料以及拒絕配合事故調查的,工傷保險部門可以拒絕支付該項工傷保險待遇的各項費用,轉由用人單位負擔。
(四)、認定
工傷保險部門應在正式受理后60日內做出認定結論,開出《工傷認定書》,并對仍需要繼續治療的工傷職工開出《工傷員工醫療期告知書》,通知用人單位、員工或其親屬。
對認定為工傷并需要繼續住院治療的參保職工,同時開出《工傷保險醫療費用記帳通知書》和《工傷保險住院結帳單》,通知工傷約定醫院允許其記帳醫療(門診醫療費由用人單位先墊付,醫療終結后到工傷保險部門核銷)。
對認定為工傷并需要治療的未參保職工,則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銷。
只要是在工作的范圍,工作的時間,因工作的原因受到的傷都是可以認定為工傷,工地上受到的傷都是會由包工方和轉包方來進行承擔,如果包工方無力承擔的,那么發包方就需要承擔,因此,在確定賠償時就一定要認定責任人是誰,這樣才能獲得相關的待遇。
相關內容:工地未簽訂勞動合同,受傷了怎么辦?
一、工地未簽訂勞動合同,受傷了怎么辦?
1、工人在工地工作過程中受傷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按以下情形處理:
1、如果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經認定屬于工傷的,可以獲得工傷賠償;
2、如果用人單位有購買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進行賠償,沒有購買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屬于勞務關系,由接受勞務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二、在包工頭承包的工地上班受傷,該找誰賠償
首先來看看工傷認定的情形: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在包工頭承包的工地上班受傷的,該找誰索償應看情況而定。
1、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時受傷的,可以首先找包工頭追償。
2、如果在工地上班工作時因第三人(不存在雇傭關系的人員)受傷的,可找第三人追償,也可以找包工頭追償。包工頭賠償后可以找第三人索償。
接著,如果在工地工作時受傷的,若包工頭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雇主應當承擔相應的連帶賠償責任。即向包工頭及雇主同時主張賠償。
最后,如果與各方協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資料至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相關人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發生的工作性的工作傷害,那么首先是需要確定雙方當事人,確實是存在著勞動關系的,但是雙方根本就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個時候就需要收集其他的證據材料,比如說工資條,還有就是工作證件。然后再申請工傷認定。 該內容由 胥家山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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