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放火民事賠償,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監護人已履行監護責任,即使監護人沒有過錯,未成年人仍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仍應賠償。未成年人以其自身財產足以賠償的,自己承擔,否則由其監護人承擔補足責任。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
一、未成年人如何承擔交通事故責任
未成年人駕駛車輛造成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未成年在16周歲以上的,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此時因侵權導致的法律后果應由其自行承擔,監護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未成年人犯罪父母有哪些責任?
1、民事賠償責任:未成年人犯罪應由其獨立承擔刑事責任,父母不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行為造成國家、集體、他人經濟損失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承擔全部民事賠償責任。2、法定監督責任:父母對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負有相應的道德責任及對未成人的成長負有的法定監護責任,如父母怠于行使監護責任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條
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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