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具有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簽證頁即將使用完畢的、有效期不足六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地、出生日期發生變化或者申請人面像發生較大變化的、申請人手指傷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紋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具有以下條件可申請補發普通護照:普通護照損毀、遺失、被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中國公民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還需要取得前往國簽證或者其他入境許可證明。但是,中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訂互免簽證協議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規定的除外。中國公民以海員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國外船舶上從事工作的,應當依法申請辦理海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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