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違約行為,是合同前行為。合同中存在欺詐的行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應屬可撤銷的范疇之內。
合同欺詐是以訂立合同為手段,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合同欺詐的行為表現為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獲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虛假情況,或歪曲、掩蓋真實情況,使相對人陷入錯誤認識,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訂立、履行合同的行為。
一、民事欺詐用坐牢嗎
民事欺詐不用坐牢。民事欺詐行為導致的法律后果是民事行為無效,從行為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民事欺詐主要是指行為人為了用于經營,借以夸大履行能力等欺詐行為以誘使對方當事人陷入認識錯誤并與其訂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通過實施欺詐行為獲取對方的一定經濟利益。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
二、主張協議無效怎么進行舉證
合同無效的事由有五項: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1、以欺詐為由請求宣告合同無效的,當事人就以下要件事實負舉證責任:
欺詐方具有欺詐的故意;欺詐方實施了欺詐行為,故意告知虛假情況(如把贗品說成是真跡,把劣質品說成是優等品等),或者意隱瞞真實情況(如有義務以行為或語言告知產品的瑕疵卻不向對方履行告知義務);相對人因欺詐而陷入錯誤;受欺詐人因錯誤而作出意思表示。以脅迫為由請求宣告合同無效的,當事人負舉證責任的要件事實有:有實施壓力的脅迫行為,如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之行為;脅迫行為須是非法的;有脅迫的故意;相對人因脅迫而產生恐懼,因恐懼而訂立了合同。
2、以惡意串通為由請求宣告合同無效的,當事人就以下要件事實負舉證責任:
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欠缺效果意思,即表示行為與內心真實意思不一致;非真意表示系與相對人通謀實施;行為人有主觀上的惡意,即明知或應知其行為會造成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損害,而故意為之。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是一種內容違法的虛假行為,又稱偽裝行為
當事人以行為虛假為由請求宣告合同無效的,應當證明的要件事實是:行為人故意表現出來的形式或故意實施的行為并非其真正要達到的目的,而只是借助合法的合同外表達到非法的目的。
4、以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為由請求宣告合同無效的,應當就訂約目的、合同內容和形式違反民法中的強行性規范或者其他部門法中的禁止性規范等事實負舉證責任
比如證明對方通過訂立合同,從事詐騙、行賄受賄等觸犯刑律的行為,或者有偷稅、漏稅、逃匯、套匯等違反稅收征管、外匯管理的情形。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