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搶劫致人死亡、重傷是指行為人在搶劫過程中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直接造成被害人重傷和死亡。其特點是:
1、客觀上,受害者受重傷死亡;
2、這種重傷和死亡的結果是搶劫暴力或其他手段直接造成的因果關系;
3、行為人主觀上對這一嚴重結果的發生有罪過,一般都是過失,但也可以間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殺人。而被害人因行為人搶劫自殺的,不視為搶劫致人死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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