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通過辦理離婚登記或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來實現。如果申請離婚的當事人丟失了一本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如果當事人丟失了兩本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此外,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分析
可以辦離婚。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拓展延伸
離婚時一方丟失結婚證,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當一方在離婚時丟失了結婚證,辦理離婚手續可能會稍微復雜一些,但并非不可能。首先,可以向當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結婚證。通常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登記申請表等。在等待新的結婚證辦理完成期間,可以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如婚禮照片、婚慶公司的證明信等,以證明婚姻的真實性。同時,還需要與離婚對方進行溝通和協商,確保雙方都同意離婚并達成一致意見。此外,還需按照當地法律程序,進行離婚協議書的簽署和公證。最后,根據當地法院的規定,提起離婚訴訟并進行審理。盡管丟失結婚證可能會增加一些步驟和程序,但只要雙方愿意并提供足夠的證明材料,離婚手續仍然可以順利辦理。
結語
離婚手續對于丟失結婚證的一方來說可能會稍微復雜一些,但并非不可能。通過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結婚證,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婚禮照片、婚慶公司的證明信等,可以確保離婚手續的順利進行。同時,與離婚對方進行溝通和協商,簽署和公證離婚協議書,并根據當地法院的規定提起離婚訴訟,都是必要的步驟。盡管增加了一些程序,但只要雙方愿意并提供足夠的證明材料,離婚手續仍然可以成功辦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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