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個人繳納社保有三種方式,一是通過單位或社保平臺代繳,二是以自由職業者身份交納社會保險。詳情如下:
有單位的職工:即單位與個人共同繳費,這樣,單位繳納一部分,個人交納一部分,按照個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資收入,按一定比例繳納。個人部分將按照個人的上年月平工資8%交納養老保險,2%交納醫療保險,0.5-1%交納失業保險。
無單位的自由職業者: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當地有差異),按一定比例交納,各地規定不同,一般養老保險在18--28%的比例繳費,醫療保險一般按當地上年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的6--10%繳費。條件: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符合參保條件
無工作、非本地居民繳納社保方式:社保平臺代繳。
本質跟職工社保是一樣的,一般而言,通過社保代繳平臺,個人需要繳納的費用分為兩部分:社保費用和平臺服務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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