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人延期還款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借款人延期還款,要是沒有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達成延期還款協議的,擔保人是不用承擔責任的。因為延期還款需要重新簽訂合同,而擔保人只對原合同里的借款期限進行擔保。
不過要是借款人是獲得擔保人簽字后辦理延期還款的,那么擔保人就還有責任,除非貸款人期間更換了擔保人,則原擔保人才會免責的。
二、擔保人和保證人有什么區別
擔保人和保證人的區別有:
1.保證是一種人的擔保,以保證人的信譽和財產來為借款人提供擔保。而擔保人則多是以其財產作為擔保,當債務人無力償還貸款時,債權人有權變賣、拍賣該財產。
2.保證分一般責任和連帶責任,如果約定的是承擔連帶責任,則當債務人無法償還貸款時,將由保證人代償。而作為擔保人,如果債務人不還款,同樣承擔代償責任,并將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3.保證人不但自身負責,而且他的繼承人也負責。
4.保證人不得承擔超過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如果保證人替主債務人作出了清償,可以對后者提起訴訟,以求獲得償還。
5.條件不同,擔保人、保證人的條件不同。
三、擔保人的權利
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1.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2.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3.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4.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后,借款人欲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5.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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