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兒童醫院打錯針是屬于醫院方的一個過錯,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可以知道醫院應該是需要承擔過失的完全責任,但是賠償的數額確定需要知道醫院打錯針的這個行為給小孩子的身體帶來的危害的大小。就是說因為醫院方的一個過失導致打錯針對孩子的危害越大,那么需要賠償的金額就越多。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暫行辦法》 第三十六條 專家鑒定組應當綜合分析醫療過失行為在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后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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