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股東退股,可以根據股東退股的方式不同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股權轉讓,股東通過把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以實現退出公司,完成股東的退股,這種方式實際是進行股權的買賣以股權轉讓的方式退股,并不發生公司清算行為;
2、公司不打算繼續經營的,經股東會決定解散,需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實施公司的清算。
一、公司注銷流程:
1、成立清算組,完成清算工作;
2、去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
3、稅務注銷;
4、登報公告45日之后再去注銷公司;
5、營業執照注銷;
6、工商注銷;
7、基本銀行賬戶注銷。
二、公司宣布破產的流程如下:
1、破產申請;
2、法院裁定受理;
3、指定破產管理人;
4、.破產管理人接管破產企業;
5、審計、評估;
6、接受債權申報;
7、召開債權人會議。
綜上所述,公司股東退股,可以根據股東退股的方式不同分為兩種情況,股東通過把持有的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或者股東以外的第三人,以實現退出公司,完成股東的退股,這種方式實際是進行股權的買賣,其中轉讓給其他股東的,可以由雙方直接簽訂協議,轉讓給第三方的,需要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后才能轉讓,并且股東對股權轉讓享有優先購買權。以股權轉讓的方式退股,并不發生公司清算行為。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出方式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公司收購股份的方式退出,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的,股東可以向公司內部股東轉讓股權也可以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將股權轉讓給他人承受,達到退股的目的??梢砸蠊净刭徆煞?,達到退股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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