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立案的流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則通知申請人,否則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在十日內提交答辯書,否則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法律分析
勞動仲裁立案的流程:
1、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3、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后,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拓展延伸
勞動糾紛如何通過仲裁解決
勞動糾紛是在勞動關系中產生的爭議或沖突,通過仲裁解決是一種常見的方式。在勞動糾紛仲裁中,首先需要雙方自愿選擇仲裁作為解決途徑,并簽訂仲裁協議。接下來,雙方可以選擇委托專業的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也可以選擇獨立仲裁員進行仲裁。仲裁過程中,雙方可以提供證據、陳述事實、辯論觀點,并接受仲裁員的調解和裁決。最后,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遵守并執行。通過仲裁解決勞動糾紛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成本,并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結語
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糾紛的常見方式,其流程包括受理申請、送達被申請人、提交答辯書等步驟。在勞動糾紛仲裁中,雙方需自愿選擇仲裁并簽訂協議,然后選擇專業機構或獨立仲裁員進行仲裁。雙方可提供證據、陳述事實、辯論觀點,并接受仲裁員的調解和裁決。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遵守執行。通過仲裁解決勞動糾紛可提高效率、減少成本,并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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