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糾紛法院二審程序是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13:37:31
勞動爭議糾紛法院二審程序是
勞動爭議糾紛法院二審程序。(1)受理上訴。上訴的受理包括訴訟文書的接受和送達、訴訟案卷和證據的報送、立案。(2)審理前的準備工作。二審審理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組成合議庭、對提起上訴的活動進行審查、查閱案件材料并熟悉案情、決定是否開庭審理。(3)審理。上訴案件的審理以開庭審理為原則,以徑行裁判為例外。開庭審理的流程與民事訴訟一審的流程相同;人民法院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就能查清事實、予以裁判的案件,可以徑行裁判。(4)裁判。二審法院對當事人的上訴進行審理,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終局性的判定。二審判決和裁定一經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此再行上訴?!痉梢罁?;《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導讀勞動爭議糾紛法院二審程序。(1)受理上訴。上訴的受理包括訴訟文書的接受和送達、訴訟案卷和證據的報送、立案。(2)審理前的準備工作。二審審理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組成合議庭、對提起上訴的活動進行審查、查閱案件材料并熟悉案情、決定是否開庭審理。(3)審理。上訴案件的審理以開庭審理為原則,以徑行裁判為例外。開庭審理的流程與民事訴訟一審的流程相同;人民法院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就能查清事實、予以裁判的案件,可以徑行裁判。(4)裁判。二審法院對當事人的上訴進行審理,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終局性的判定。二審判決和裁定一經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此再行上訴?!痉梢罁?;《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勞動爭議糾紛法院二審程序:
(1)受理上訴。上訴的受理包括訴訟文書的接受和送達、訴訟案卷和證據的報送、立案。
(2)審理前的準備工作。二審審理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組成合議庭、對提起上訴的活動進行審查、查閱案件材料并熟悉案情、決定是否開庭審理。
(3)審理。上訴案件的審理以開庭審理為原則,以徑行裁判為例外。
開庭審理的流程與民事訴訟一審的流程相同;人民法院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就能查清事實、予以裁判的案件,可以徑行裁判。
(4)裁判。二審法院對當事人的上訴進行審理,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終局性的判定。二審判決和裁定一經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此再行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
勞動爭議糾紛法院二審程序是
勞動爭議糾紛法院二審程序。(1)受理上訴。上訴的受理包括訴訟文書的接受和送達、訴訟案卷和證據的報送、立案。(2)審理前的準備工作。二審審理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組成合議庭、對提起上訴的活動進行審查、查閱案件材料并熟悉案情、決定是否開庭審理。(3)審理。上訴案件的審理以開庭審理為原則,以徑行裁判為例外。開庭審理的流程與民事訴訟一審的流程相同;人民法院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就能查清事實、予以裁判的案件,可以徑行裁判。(4)裁判。二審法院對當事人的上訴進行審理,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終局性的判定。二審判決和裁定一經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不得就此再行上訴?!痉梢罁?;《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