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不受理立案監督怎么辦?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13:41:25
檢察院不受理立案監督怎么辦?
法律分析:被害人對公安機關做出的不予立案的決定,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同級復議,上級復核。沒有先后順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第一百一十四條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導讀法律分析:被害人對公安機關做出的不予立案的決定,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同級復議,上級復核。沒有先后順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第一百一十四條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法律分析:被害人對公安機關做出的不予立案的決定,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同級復議,上級復核。沒有先后順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
第一百一十四條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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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不受理立案監督怎么辦?
法律分析:被害人對公安機關做出的不予立案的決定,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同級復議,上級復核。沒有先后順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后應當立案。第一百一十四條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