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買
賣合同不可 以轉讓。根 據《城市房 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一 條的規定, 房地產轉讓 ,應當簽訂 書面轉讓合 同,合同中 應當載明土 地使用權取 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條 規定,房地 產轉讓時, 土地使用權 出讓合同載 明的權利、 義務隨之轉 移。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房屋買賣合同能否轉讓
可以轉讓。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的,適用債權轉讓、債務轉移的有關規定,合同權利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的內容,合同債權人將其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享有。合同權利轉讓可分為合同權利的部分轉讓和合同權利的全部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五條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房屋買賣合同能否轉讓
可以轉讓。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的,適用債權轉讓、債務轉移的有關規定,合同權利轉讓是指不改變合同的內容,合同債權人將其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享有。合同權利轉讓可分為合同權利的部分轉讓和合同權利的全部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五條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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