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
租賃合同 期限的確 定雙方協 商約定即 可,但不 得超過二 十年,超 過二十年 的部分法 律不予保 護。當事 人每次簽 訂的租賃 合同所約 定租賃期 限不得超 過20年 ;房屋租 賃期間屆 滿,當事 人續訂租 房屋賃合 同的租賃 期限自續 訂之日起 同樣不得 超過20 年;超過 20年部 分租賃期 限無效。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租房合同日期怎么算一年
租房合同日期從約定承租之日往后數12個月算一年。
租房子合同日期具體以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算,或者根據租房合同中雙方協商約定的日期計算。租房日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期限屆滿承租人應當及時退房;超過二十年的部分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都有任意解除權。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家具和家電等室內設施狀況;
3、租金和押金數額、支付方式;
4、租賃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5、房屋和室內設施的安全性能;
6、租賃期限;
7、房屋維修責任;
8、物業服務、水、電、燃氣等相關費用的繳納;
9、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10、其他約定。
綜上所述,合同的變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以前,出現了不適宜按原合同條件繼續履行的情勢,當事人就合同的內容達成的修改和補充。由于中國房屋租賃的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具體的租賃合同的變更條件,所以變更條件主要由當事人在合同當中進行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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