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
市商品房 買賣合同 備案管理 辦法》由 泰安市房 產管理局 于201 7年6月 9日印發 ,自20 17年6 月12日 起施行。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房屋備案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新房備案需要的資料包括:商品房預售合同一式四份;商品房預售合同簽約證明、預售登記申請書;房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身份證明書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各一;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原件、復印件;買受人身份證明復印件;若買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他組織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向境外自然人或其他組織預售商品房的,需提交涉外項目審查批準文件。
商品房備案的目的
1、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指的是房地產的開發企業在取得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和預登記通知單后,并在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30日內,交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項目管轄范圍的房產交易管理部門去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備案手續。
2、商品房備案時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去登記備案。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商品房預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到商品房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和負責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門備案。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
商品房銷售時進行商品房銷售備案登記是對雙方的保證,可以保證雙方的利益,也可防止有些開發商惡意,擾亂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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