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條件的口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1、一方未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雙方不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3、雙方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簽訂合同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
6、意思表示真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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