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傷者辦理出院不需要保險公司到場,自己按照正常的情況辦理出院手續即可。不會影響日后的保險理賠。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十九條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包括: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承保機動車保險的保險公司人員;
(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
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參加損害賠償調解的人員每方不得超過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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