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功能不同:理藩院是清朝統治新疆、回部、西藏等少數民族的最高權力機構,也管轄部分外交事務。宣政院是掌管全國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區的軍務事務機構。
3、機構設置不同:理藩院設六司,分掌爵祿、朝貢、定界、官制、兵刑、戶口、耕牧、賦稅、驛站、貿易、宗教等政令。宣政院下設同知、副使、參議金院各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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